德國社民黨黨代表大會通過一項決議:認為德國另類選擇黨(AfD)是極右派政黨,不是符憲法規定的民主政黨,將申請釋憲要求禁止該黨運作。
社民黨指出AfD「明確為右翼極端主義」( „klar rechtsextremistisch“ ),確實違憲,社民黨具有其「民主任務」申請釋憲,以保護憲法。
社民黨提出的決議並非新論,而是德國存在已久的政治危機所引發的法理學及政治學的辯論:在何種條件下可以透過憲法機制禁止一個民主國家中依照民主規則成立並運作且取得民意支持的政黨?
德國戰後確曾由憲法法官禁止政黨存在,但這是非常極端的手段,除非非常明確確定該政黨的政治主張是毁壞民主國家憲政秩序,否則憲法法官不會願意動用這樣的工具。現在的問題是,德國是不是已經(即將)無法面對這個內爆的政治危機了?
反對解散另類選擇黨的意見當然存在,因為這是受民意支持的政治組織,而在代議民主體制中,主權者是誰?是人民?立法者?或任何取代了帝國時期皇帝地位的主權象徵?憲法法院可以取代人民佔有主權者位置嗎?
此外德國政壇也有聲音認為,不應以釋憲方式解決這個正當性危機,而應該透過政治交鋒,在意識形態戰場(或者溫和一點說,市場)上與極右派交戰。例如基民黨就反對社民黨的決議。但是這種說法似乎欠缺說服力,現在所有其他的政黨都意識到AfD存在的與民主價值顯不相容的問題,可是誰真的提出了可行因應方案?誰真能在這個戰場上與之抗衡?當年國家社會主義的意識形態,不就是在政治市場上被多數接受了,才導致德國戰前民主的內爆嗎?德國圖林根的內政廳廳長Georg Maier便說:
什麼都不做的風險,比在釋憲法庭上失敗的風險,更令人難以承受。(„Das Risiko, nichts zu tun, ist größer als das Risiko, vor Gericht eine Niederlage zu erleiden“)
我認為德國憲法法院禁止該黨的可能性不高,但是我贊成社會民主黨提出釋憲。是時候來一場大辯論,思考德國民主正站在什麼樣子的關卡上,以及民主與非民主的界線在哪裡,當然還有,民主在可能自我取消的邏輯下,是否可能、如何可能成功的自我防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