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一位朋友談起德國人在德語您(Sie)與你(Du)的區別上,今日已經沒有昔日的嚴格區分了。尤其在經過六零年代學運後,青年人刻意打破階級與界限,同輩陌生人也開始用Du。
但老實說,我可能還是比較老派的人,說起德文時,與人來往我還是習慣尊稱,而一旦進入了非尊稱的關係,那就是一生的友誼。
德文中甚至有一個中文無法翻譯的字Duzfreund,意思就是彼此間互稱Du的朋友,表示情誼已進入非同一般的階段。
我想到兩個思想家,Martin Buber與Franz Rosenzweig。Buber的代表作《我與你》( Ich und Du )將“你”的哲學意義發揮到極點,他談人與神的關係,以及人與人的關係,在這關係中不用“您”,而是“你”,因為“與你之關係是最直接的。”(Die Beziehung zum Du ist unmittelbar),“愛就是一個我對於一個你所具有的責任”(Liebe ist die Verantwortung eines Ichs für ein Du)。
當兩人可以互稱為你時,那是一種何等緊密的共存關係,也是一種責任。
Buber與Rosenzweig這兩個極為重要的猶太哲學家,合力將希伯來文聖經翻譯為德文,在他們翻譯的聖經裡,神自己說話時會說“我”(Ich),人說到神時就是“你”(Du)。上帝之名,在兩人的譯本中,遂被轉化成這代表最直接的愛的代名詞裏。
Rosenzweig在與Buber開始合作時,已經得了漸凍人症,喪失了說話能力,兩人的溝通極為困難,一開始Rosenzweig一隻手指敲著打字機,後來連手指也失去運動能力,他必須以眨眼拼字表意。某日,Rosenzweig辛苦寫了一封信給Buber,問道,未來是否可稱“你”,Buber回信說,好的,經過八年友誼後,我想我們都做好準備進入這一階段了。
Rosenzweig則回信,好的,我們未來就互稱你吧,但是在我心中,你還是那個您。
在以前那個時代,“你”這個字的意義與重量,與今日全然不同。我偶爾會想,每次說出這個德文代名詞時,我承擔得起這個責任與情感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