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哲學家傅柯曾經稱自殺為一種無害的享受(Ein ganz harmloses Vergnügen),他認為這是我們這些主體、個體在社會裡能夠作出的 「創造行動」,以表達我們每個人的獨一無二的「異質性」。但是當代社會已經將自殺這種行為「疾病化」(pathologisiert),因此主體的這種表達異質性的主權行為,這種無害的享受,已經被剝奪。
對當代的法國哲學家們來說,這並不是新鮮的說法,我們也見到例如德勒茲這樣的強調異質性的思想者以身體力行,在晚年時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是對很多人來說,尤其對很多基督徒來說,這是個無法接受的選項,甚至,在神的面前,這是有罪的。
然而當代關於安樂死的辯論提出了這個神學不得不面對的問題:自殺也許不會是一種無害的享受,但是當人類為了活著必須忍受無窮痛苦的時候,或甚至必須喪失人性尊嚴的時候,是否無論如何,結束生命都不能是個選項?
那樣勉強、卑微、痛苦而毫無尊嚴地活著,是上帝的旨意嗎?
當代醫學技術的進步,使得人類生命能夠倚賴更新的醫術、科技及儀器不斷延續,但是,生命長度的延長並不代表生命質量的提高,愈來愈多人在全身插管、身體不能 自主、不能言語、甚至失去意識的情形下仍然必須「被迫」存活著,愈來愈多人認為「存活」在這種情形下完全只是一種負擔,因此希望爭取拋開這種負擔的自由,希望享有「自然死亡」的權利,或甚至有安樂死或「臨死受助」(aktive Sterbehilfe)的選項。目前荷蘭等少數國家允許安樂死,瑞士已通過臨死受助的方案,德國限於其歷史及宗教因素,始終沒有進一步答案,甚至造成「死亡旅遊」(Sterbetourismus)現象—求死的人們移動到法律允許的國家。在這個複雜的問題上,來自倫理學、法學、社會學等的討論甚多,神學家Hans Küng的書《幸福的死亡?》(Glücklich sterben?Mit dem Gespräch mit Anne Will. Piper Verlag, 2014)中,收錄他85歲時與德國記者Anne Will針對安樂死問題的對話錄,以及他在此立場上的各篇講話、文章,從神學的角度正面回應了這個問題。
Küng是當代最知名的瑞士神學家,甚至可說是目前全世界最重要的神學家。他曾任神學教授,也是天主教神父,但是卻一生批評教會而不為教廷所喜。他從哲學中求取資源來理解神學,拒絕獨斷立場,企圖讓神學也能解答當代棘手的倫理學問題,而關於安樂死問題,他的立場也同樣不為(多數)基督教徒認同。他想回答的問題是:對於死亡,是不是 也與對於生存一樣,我們得有自決權(即使從基督教突的觀點來看)?他的答案:是的,我們應當享有「幸福死亡」的權利。
「自殺」這個字在德文裡有好幾種說法,除了來自外文的Suizid,德文本身的Selbstmord、Selbsttötung之外,也有一種隱晦的說法:「自由死」(Freitod)。 「自由死」的概念正道出了Küng對於人性尊嚴、自主及死亡之關係的理解。他認為,當今的基督徒總是反對自殺,但是,歷史上並非所有的基督徒都否定這種 「自由死」,神學信仰中確實存在著一種態度,認為死亡並非一種終點,而「幸福的死亡」代表著我們在死亡後得到幸福,而非結束。他說,在基督徒受到迫害的時期,基督徒們被視為異教徒而被折磨,便視自主選擇死亡為結束痛苦的方式,以免因為刑求而出賣教會同伴。直到奧古斯丁後,自殺才被視為一種對生命的謀殺,並主張生命是上帝賜予人類的「禮物」,不應被毀棄。
然而如果這份禮物最後給我們的是痛苦,為什麼不能拒絕?他主張,一個帶來痛苦的禮物可以被退還,而人性尊嚴要被尊重,則人類的自決權利也應被尊重。人有生命的權利,但不應被理解為有在任何糟糕的情況下都必須無論如何生存的義務。因此,幫助自殺可以說是最後的幫助生存的方式,如果我們把生存理解為有尊嚴的生命形式的話。而這也是上帝的旨意,因為上帝造人賦予生命,連帶地賦予了人性尊嚴及價值,上帝所造的生命絕非純粹是生物性質的,因而,倘若生命已淪為純粹維繫而毫無價值可言,則是不合上帝旨意,此時主動將生命交還給上帝,絕非「提前」,而是幫助了真正的生存。
此外,他也質疑現在的教義。真正的基督徒應當在信仰中尋求永恆,而非不惜任何代價也要堅持塵世生命。他說,我不相信,一旦我死了,我就是死於虛無。我只是死亡,告別塵世,進入最終的、最深的實在性,並因而找到新的生命方式。那些寧可堅持活著即使生命只被化約為「植物性存有」的人,可能都是信仰不堅的基督徒。
Küng的這種想法來自他的生命經歷。兩件事影響了他對於生命的思考。他的哥哥在23歲時死於腦瘤,當時他看著被宣告不治的哥哥如何地一日一日殘破痛楚,喜愛運動的哥哥最後全身 器官衰竭,最後終於肺水腫而死。他問:這真的是上帝的旨意嗎?他告訴自己,以後絕對不要走上同樣的路。所以後來雖然他讀了神學、當了神父,教廷禁止了安樂死,他仍認為,在有些情形下,死象徵著自由。另一個經歷是好友Walter Jens的失智、阿茲海默與死亡。Jens是當代德國最重要的知識分子之一,杜賓根大學修辭學教授、柏林藝術學院院長,一生獲獎無數,但是晚年忍受了約十年的失智後才辭世,Küng眼見著好友的「悲哀與無尊嚴」,錯過了真正可以告別的時間點。在失智晚期,Jens的妻子也哀傷地說:那個我所愛著的男人,已不復見。而那時的Jens,曾多次向來訪的Küng說:「恐怖…..,我真想這麼死去……我的上帝啊,你為何離棄我?」
他對訪談人說,Jens初發病時曾不只一次對他說,真希望能找到幫助安樂死的醫生,然而後來Jens錯過了;他不願錯過那時間點,「我已經作好心理準備隨時道別。」 並說:「不將我有限的生命企圖無限延伸,這不但符合我的生活藝術,也符合我對於永恆的信仰。」 他不願將自己放逐在遭上帝遺棄的狀態裡。
Küng 出版那本書時已經85歲,罹患了帕金森氏症,也漸漸失去視力。他自知來日無多,已經在杜賓根找好了墓地,就在他的好友Jens長眠處旁。他贊成自己選擇結束生命,因為他知道,作為學者的他,一旦無法閱讀無法寫作,將會失去最後存在的依靠,他不能想像僅僅以自身陰影的方式而存在著。但是他也強調,這種對於生命的態度是極為私人的,他無意說服任何人必須站在相同的立場。他只是要求,當他自己處在可悲的生存狀態下時,不要被強迫活著,因為倘若我們沒有權利強迫他人死,我們又有什麼權利強迫他人活呢?
德國每年超出一萬人自殺,其中有些人病痛纏身,甚至必須半夜裡躲開醫護人員的注意跳樓求死。Küng說,他主張臨死受助並不是要鼓勵每個人一面對病痛就自殺,只是,他希望自己能在生命再也無法真正延續時,有這個選擇,他希望能夠去保護那些忍受著巨大折磨的人們,讓他們能夠在醫護人員照料下安心尊嚴地告別,而不是選擇跳樓這樣痛苦的離開。
他的這種神學-倫理學立場並非因為高齡或病痛纏身才提出,而是長年思考的結論。早在1988年時他就在美國發表了〈死於人性尊嚴〉(Dying with Human Dignity)的演說,1994年與Jens一起舉行了〈符合人性尊嚴的死亡〉(menschenwürdig Sterben)的演說,後於1995年出版為同名書,副標題就是〈自我責任的主張〉,以強調生命是上帝的「慈悲的贈與」,人類應有責任好好保存。直到最後一刻為止,這份責任都不減一分,因此,倘若這份禮物已經毀壞而有損上帝之慈悲了,則我們已無能再負此責任。
Jens在晚年智識仍存時出版的著作《關於消逝》(Über die Vergänglichkeit)裡,寫了這樣一段話:「如人類真的不死,不是消逝(vergehen),而是在始料未及下進入了未死狀態,這真的是好處嗎?當他不再處於時間中,不再會離開,如同一顆石頭或遠方的星辰,對他來說這真的是好處嗎?」Küng的這本晚年之書,可說是對Jens這個質問的回應,也是對已身在彼岸的好友,一次溫婉真摯的傾訴:我知你當年的痛楚,我願讓世人聽見你的悲鳴。